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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夜裡透過網路跟遠在台灣的友人閒聊,意外得知她”正在”離家出走中,因為夜已深沉,走在附近街道蚊蟲多又有安全疑慮只好移駕至住處附近的MOTEL,花了800元讓自己消失兩小時,她表示地點不能選太遠,等等還是要回家的。

結束和友人對話後,想起新婚的自己也曾那麼幾次上演離家出走的戲碼(只有兩次啦~)

一次發生在馬來西亞的午後,忍無可忍的情況下,踏出家門在附近社區出走了半小時,當時人生地不熟外加找不到商家可以進去小憩,路上又沒有一棵大到足夠遮蔽烈陽的樹,只好默默擦乾眼淚認命的走回家去。

另一次則是在大陸這個陌生的土地,而此次消失的時間比較久一點,為時一個上午。

因為家門外的社區很大,綠樹又夠多,找了一塊喜歡的地方,坐在椅子上整理自己心情,夠安全也夠達到出走的效果,而遲鈍的人夫是待我也有意思想回家的時候才開始找人。

總覺得很奇妙,女生一但進入家庭,娘家就變得不太像是未出嫁之前的家,婚前有任何委屈總往家裡倒,但婚後如果還是這樣會覺得讓爸媽擔心我們太多很不孝,所以開始學著報喜不報憂,有事則避重就輕的帶過,而離家出走的戲碼就更不可能會選擇逃回娘家。

那個以一張婚約打造的家,有著下半輩子不知會讓我們離家出走幾次的另一半的家,就這樣真真切切成了我們的家。

所以在憤怒時,我們會說甚至執行:我要離家!!!

但在氣消之後或尚未氣消之餘,我們卻又乖乖地回到那個需要我們經營的地方去,帶著些許不滿意、帶著些或許能被理解的期待回家去,打算不計前嫌地過日子去。

這一切都是因為有愛的存在,很肉麻噁心卻真實地沒有任何藉口。

尤其是家裡已經有了另一個讓我們心繫的斷不了的牽掛---孩子。

女人啊女人,出走的理由有好多,但最終我們還是回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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